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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投诉监督] 实行防汛抗洪行政首长负责制 确保安全度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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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1-5-1 15:10:0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关于防汛抗洪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,现通报我区重点防洪城市(县)、大、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。希望认真履行防汛职责,确保安全度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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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N& Y* G+ R; [: U9 }. i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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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1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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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#
发表于 2011-5-19 00:03:06 | 只看该作者
19#
发表于 2011-5-19 00:02:33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我爱你~
18#
发表于 2011-5-18 11:47:13 | 只看该作者
闪人
17#
发表于 2011-5-17 00:03:01 | 只看该作者
  
16#
发表于 2011-5-16 00:03:06 | 只看该作者
15#
发表于 2011-5-15 08:47:48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火星了!
14#
发表于 2011-5-14 09:35:33 | 只看该作者
吓死我啦~
13#
发表于 2011-5-13 00:02:04 | 只看该作者
纯属路过!
12#
发表于 2011-5-12 10:55:24 | 只看该作者
我只顶好帖!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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